“江波”牌呼吸器产品防伪识别 |
| 作者:中国呼吸器网 更新时间:2007-10-29 13:38: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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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:
近来不断发现市场上有假冒“东台市江海救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”名称、假冒“江波”牌商标、假冒船检证书、假冒法定检测报告、以及偷换关健部件冒充“江波”牌产品等事件发生,给顾客造成了极大的伤害,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质量信誉,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利。为了抑制假冒行为,现将我公司的各项防伪措施公布如下:
1、所有船用产品随货均附有一张CCS证书复印件,复印件上盖有公司检验部门的红色印章,部分产品为CCS证书副本原件;附有一张产品合格证,合格证上盖有公司质量检验部门的蓝色印章;以上2份证书共同组成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。复印件没有加盖公司红色印章,或印章为复印件的证书,以及通过传真发送的证书不能作为我公司的正式有效证书。请注意识别。
2、RHZKF6.8/30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A124-2004《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》标准的要求,在主要部件(包括6.8L复合气瓶、气瓶阀、减压器、供气阀、压力表、背托,但不限于以上部件)上均制作有永久性、不可去除的硬质“江波”商标标识,该标识不包括可撕去的不干胶标贴。如上述部件上没有这些永久商标,请注意识别。
3、RHZK5/30、RHZK6/30为钢质气瓶呼吸器。这2种型号的产品仅经CCS(中国船级社)型式认可,限定使用于船舶,背带上印有黄色“船舶专用”字样。该类产品及其备用气瓶上自2007年5月1日起,在钢质气瓶外表面上直接印刷了不可去除的“江波”商标和“30MPa AIR”字样(非不干 胶标识)。如在其它领域(如公安消防部队、化学工业企业、其它非船舶类的处所)使用时,请注意识别。
4、DBF-I型救生服、DBF-II型救生服、DTXF-93-I型消防隔热服(消防员防护服)、RFH-I型简易防化服、RFH-II型消防员一级化学防护服装(重型防化服)在产品的显目位置上直接印刷有永久性、不可去除的铭牌和“江波”商标。救生服上同时印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“QS 质量安全”及其证书编号字样。请注意误别。
5、经德国劳氏船社认可,取得欧盟EC认可的产品(救生服)上,印刷有永久性认可标识、制造年代号、认可证书编号,随产品附有一张经总经理签字、盖有公司红色印章的产品合格证(产品符合声明文件)。如有不符,请与我公司联系。
东台市江海救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
二00七年五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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